沒馬上給點數…她氣到吃完熱狗把竹籤丟店員 代價罰1萬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氣成這樣!高雄市一名曾姓女子去年到超商買東西,不滿結帳後店員沒馬上給她點數,她竟把吃熱狗剩下的竹籤朝收銀台丟,雖然沒丟到店員,但對方火大報警提告,高雄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曾女拘役10日,若要易科罰金,需繳1萬元。

▲女子不滿店員沒馬上給點數,把吃完熱狗的竹籤丟向對方。(示意圖/翻攝維基百科)

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24日晚上7點,曾女到前鎮區某超商購物,結帳後萬姓店員沒有立即給她商品贈送的點數,她便咆哮對方「你不認識我嗎?你不知道我是誰嗎?」當時吃著熱狗的她,接著竟把吃完熱狗的竹籤往店員方向丟。

店員表示,曾女提醒她後,她馬上就給對方點數,雖然竹籤沒直接擊中她身體,但她認為自己已經受辱,因此提告。曾女則辯稱,因為店員對她講話大小聲,一旁女兒被嚇哭,一氣之下她才丟竹籤抗議。

不過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曾女一開始情緒就很激動,萬姓店員是被丟竹籤時才有生氣反應,因此不採信曾女說法。法官認為,超商屬於公共場合,丟竹籤的舉動有「侮辱意味之象徵性動作」,最後判曾女拘役10日、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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