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文化大群館宿舍爭議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針對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妻家投資的又昱公司,承包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引發爭議,監察院今(12)日通過對於大群館違規使用部分的調查結果,認定大群館違反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的處理作為,以及大群館建照核發作業等2項違失,今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並要求財政部、教育部及新北市政府就本案衍生問題,作後續處理。

-大群館-宿舍-

▲大群館所有權人是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妻家投資的又昱公司,在宿舍爭議發生後,文化大學已與又昱公司解約。(資料照)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文化大學租用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因有違規使用情事引發爭議」等情一案,經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前已通過監委高涌誠提出之糾正案及調查報告。
監委高涌誠指出,經監察院調閱相關卷證,並約詢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之相關人員後,認定台北市政府有以下違失,因此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高涌誠指出,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於101年12月間配合台北市議會議員會勘後,即知悉文化大學向又昱實業有限公司租用前揭不動產,作為該校學生宿舍之用,但台北市政府僅就相關建物作為學生宿舍,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依建築法規定裁處罰鍰外,並未認定前揭建物使用情形,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高涌誠進一步指出,又昱公司也曾就案關不動產用途疑義,函請北市府釋疑,經北市府函復非屬自治條例管轄範疇。高涌誠強調,大群館用途到107年間並未改變,但北市府卻於107年7月間為不同處分,並要求文化大學依前揭條例規定處理,明顯就相同事實為歧異認定,斲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惟並無廚房設計,其建造執照核發之審核,與相關規定未合,均核有違失。

高涌誠並指出,有關文化大學群館所涉租金收入疑義,監察院將函請財政部督促所屬稽徵機關續處核課事宜。還有,教育部為衡量大學於增設(調整)系所、學程及招生名額有所依據,定有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但有關校舍建築面積之列計方式,未考量是否符合建管法令,應對該標準及相關規定,詳加檢視檢討修正。

他並表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汪禮國擔任台北市都發局科長期間,曾於101年12月發函認定「文大大群館供學生住宿使用,尚無違反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規定」。但107年6月媒體披露北市都發局表示大群館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後,汪竟連2日主動連繫北市府關心本案,招致外界不當聯想,作為確有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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