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氣韓女來台自稱教授白住旅店 成旅館業「黑名單」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自稱教授的44歲韓國籍李姓女子,於去年入住台北火車站附近的敘美旅館,卻以錢包遺失、投宿費隔天友人會付為由向業者敷衍,所幸業者及時發現,原來李女曾來台投宿卻多次沒付錢白住,已被旅館業者列為「黑名單」,由於李女無力支付房費,業者因此報案提告李女詐欺;高等法院審酌,案件審理期間,有一名韓籍神父已代她還錢和解,因此輕判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5天代替,不過李女因另涉詐欺案入監執行,待刑服滿後將驅逐出境。

▲韓國籍李姓女子來台期間多次白住旅館,已被旅館業者列為「黑名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李女於去年7月6日晚間9時,前往台北火車站附近的敘美旅館入住時,櫃台人員要求將房費結清,李女卻聲稱錢包遺失,並保證隔天會有友人前來付款,但旅店人員隔天卻發現,李女是被旅館業通報列管的「黑名單」,加上房間都已客滿,於是隨即要求李女將前一天的房費1900元及電話費57元繳清,但李女卻表示她要先離開一下再回來,旅店人員懷疑她想趁機偷跑便報警處理。

庭訊時,韓國籍李女能說得一口流利中文,李女辯稱自己是博士畢業的教授,並無意詐欺,是因為錢包遺失,所以身上沒現金或信用卡,由於事出臨時未聯絡到友人,絕非有詐騙企圖,一審時法官採信李女說詞,判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時發現,李女在案發前6月23日至7月3日,曾到「萬事達」旅店住宿,因未支付住宿費,而被業者通報並列管為黑名單,之後入住「敘美」時又身無分文,且無法證明確實有友人或同事的存在,認為李女涉詐欺事證明確,但考量在審理期間,有一名韓籍神父替她付清房費達成和解,因此輕判罰金5000元,可易服勞役5天代替,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李女未支付萬事達旅店的住宿費,也是由韓籍神父幫忙付清,因此讓她獲不起訴處分;但李女於7月10日至21日止,入住北市「沃田」旅店的住宿費共3萬4800元也無力支付,雖審理時已繳清,但仍被判刑2月定讞,得易科罰金6萬元,由於李女未易科罰金,已於10月底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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