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撞害孝子人車墜落高架橋慘死 母痛失愛子求償2百萬獲准

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楊姓男子前年9月初,開車載著女性友人,行駛台86線快速道路歸仁往關廟路段,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飆速144公里從右後方追撞鄭姓男子的車輛,導致鄭男連人帶車墜落約6公尺下方平面道路,當場慘死;鄭母痛失孝子,向楊男提告求償喪葬、扶養與精神慰撫金共217萬多元,台南地院一審判決獲准,全案仍可上訴。

▲鄭姓烘焙師遭追撞翻落6米高的高架橋下,當場慘死。(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42歲的楊男於前年9月2日上午7時許,駕駛轎車搭載36歲的徐姓女友人,行駛台南市歸仁區台86線高架快速道路東向車道,行經東向15.4公里處時,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在限速90公里路段,以每小時144公里飆速,

直接追撞38歲鄭姓男子駕駛的轎車,鄭男車輛瞬間失控轉向180度,車尾擦撞右側護欄滑行約50公尺,最後鄭男連人帶車衝出外側水泥護欄,翻落6公尺高的高架橋下平面道路,鄭男轎車翻落路面後,車底朝天,鄭男因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慘死。

鄭姓死者為家中么子,在關廟某烘焙坊擔任烘焙師傅,平時非常孝順且節儉,假日還會抽空帶媽媽出遊,生前還曾和媽媽約好要努力存錢,等將來買新車要再帶媽媽出去玩,事發當時他是開車上班途中,卻不幸罹難,讓家屬悲痛欲絕;鄭母泣訴,平日與兒子同住,兒子非常孝順,未料因楊男重大過失,讓她白髮人送黑髮人,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劇,為此提告求償喪葬費、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共417萬多元,扣除已領取的汽車強制責任保險金200萬元,向楊男求償217萬多元。

台南地院審酌,這起車禍事故楊男確有過失責任,根據鄭母所提求償金額單據、保險證明等,判楊男須賠償鄭母217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而刑事部份,楊男坦承超速行為,辯稱是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非故意追撞,日前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認為這起車禍楊男應負全部的過失責任,在高架快速道路上以時速144公里高速飆車,是造成車禍和被害人死亡的重要原因,過失情節重大,但考量他始終坦承自己有過失,不迴避調查審判的犯罪後態度等因素,予以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的規定減刑,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男1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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