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建太陽能光電場「種電」 花蓮業者引地方反彈

花蓮一家汽車業者在大樓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場,為節能減碳盡力;但兆豐農場計畫興建太陽能光電場面積逾600公頃,並鼓勵小農耕地轉建「種電」,引發地方強烈反彈。

汽車業者花蓮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積極發展綠能環保與節能減碳的東部汽車,23日在花蓮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董事長蘇純興(左2)表示,全案總建置面積194坪,年發電量可達10萬度,每年可望減碳52.8公噸。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08年5月23日

▲積極發展綠能環保與節能減碳的東部汽車,23日在花蓮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董事長蘇純興(左2)表示,全案總建置面積194坪,年發電量可達10萬度,每年可望減碳52.8公噸。(圖/中央社)

積極發展綠能環保與節能減碳的東部汽車,今天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董事長蘇純興表示,今年4月完成花蓮縣汽車業界第一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建置。總建置面積194坪,年發電量可達10萬度,每年可望減碳52.8公噸。

另一方面,鳳林鎮代會與當地農民聯名向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陳情,表示他們對於太陽能光電業者找上鳳林鎮的兆豐農場合作,計畫興建面積逾600公頃、發電量達475百萬瓦(MW)的太陽能電場,並鼓勵小農耕地轉建發電,合計約750公頃的農地。由於主管機關與主辦單位未與當地民眾詳細溝通和說明,也無法釐清各項質疑,因而引發強烈反彈,

鳳林鎮民代表會主席林建平表示,雖然施設使用的土地是兆豐農場的私有地,但這麼大面積的土地鋪設幾萬片太陽能發電面板,會不會有光害?對於當地和周邊地區的農作物有沒有影響?對於當地生態環境會不會造成破壞?這些都是民眾的疑慮,但卻從未獲得釐清。

鳳林鎮公所主任秘書徐誌謙表示,農地本來就應農用,優良農地更應善加利用發揮農耕效用,根本不應該轉做他用,尤其不應該變更為工業或其他特定事業使用。現在不僅在兆豐農場將推動全台規模面積最大的太陽能電場,連周邊的其他小農地,都有小型太陽能光電場來鼓動農友出售、出租轉做光電場。

兆豐農場表示,太陽光電是乾淨的能源,針對地方民眾意見會跟廠商說明,並再找專家來開說明會。

花蓮汽車業者建置太陽能光電場東部汽車公司23日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董事長蘇純興表示,今年4月完成花蓮縣汽車業界第一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建置,年發電量可達10萬度,每年可望減碳52.8公噸。(東部汽車提供)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傳真 108年5月23日

▲東部汽車公司23日發表太陽能光電案場,董事長蘇純興表示,今年4月完成花蓮縣汽車業界第一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建置,年發電量可達10萬度,每年可望減碳52.8公噸。(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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