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7萬管理費3千萬房子被法拍 內行人揭秘「屋主高招!」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欠繳社區管理費,管委會告上法院討錢,屋主房子被查封即將拍賣!根據司法院法拍屋資訊,士林地方法院公告一筆即將在3月25日進行第一次拍賣的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社區物件,底價3242萬元,拍賣原因竟是「給付管理費」。

▲內湖「美秀館」社區有住戶欠管理費,房子被查封法拍。(圖/翻攝自GoogleMap)

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工業住宅「美秀館」,是藝人郭雪芙、李毓芬曾租過的小豪宅社區,擁有河岸景觀,在內湖小有名氣。不過,最近「美秀館」卻有一間總坪數50.8坪的地下1樓戶將被法拍,底價3242萬元,屋主為沈姓自然人,拍賣原因竟是欠繳管理費。

對照法院裁判書才發現,沈姓屋主拒繳管理費,美秀館管委會告上法院請求給付,該名屋主欠繳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的管理費共7萬6203元。而該起欠繳管理費糾紛,似乎又與沈姓屋主與管委會有漏水修繕糾紛有關。

該戶「美秀館」地下1樓戶,在2019年10月被查封,為不點交物件,將在3月25日進行第一次拍賣,根據司法院照片,現況作為辦公室使用。而這個欠7萬多元管理費,3千多萬元房子卻被法拍的案件,內行人看出不少眉角。

建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劉坤圖分析,雖然房產被查封,但未必會順利拍出,尤其假若屋主有做高額設定、抵押,拍賣金額低於設定金額,等於是「拍賣無實益」,法院可依照《強制執行法》80之1條撤封。

所謂「拍賣無實益」也就是所謂不動產的拍賣最低價額,若不足清償優先債權以及強制執行費用,則對執行的債權人而言已沒有實際利益,僅浪費執行程序而已。劉坤圖說,管委會並非房子的最大債權人(例如房貸銀行),管理費亦非優先債權,甚至可能會影響主要債權人的權益。

假若未來拍賣流標,房價打折後會低於清償金額,法院也可能會撤封。劉坤圖說,一般屋主若因欠繳管理費接到管委會存證信函,多會擔心有法律問題趕緊去繳錢,但法律實務上,查封欠繳管理費的房子,卻也未必討得回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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