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短訊 納稅人死亡始補徵稅款「可這麼辦」

  • 本文為「名家專欄」授權文章及圖片,以上言論及圖片不代表本台立場
  • 按此投稿

▲稅務常識 納稅義務人死亡始補徵之稅款得向繼承人徵收(圖/資料照)

文/方暮晨/MyGonews買購房地產新聞

王小姐表示,2019年繼承父親的土地,為何會收到補徵2018年地價稅繳款書。
 
稅捐稽徵處表示,公法上之租稅債務,具有財產性,非具一身專屬性,不會隨著被繼承人死亡而免予課徵。依民法繼承編有關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王小姐繼承父親的土地,應就土地補徵稅款負代繳責任。
 
該處進一步說明,有關行政罰鍰係對受處分人的違規加以處罰,具有一身專屬性,如違規行為人死亡後,再做懲處性處分,已無實質意義,故不再行裁處,繼承人免承受其罰鍰處分。

【本文獲得 「MyGonews」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