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起「這類勞工」做滿4月爽領2萬!雇主也可領3萬

| 三立新聞網
2021/07/07

生活中心/陳佳鈴報導

受到疫情三級警戒的影響,重創各行各業,讓台灣的5月的失業率也創下9年來同期新高,因此勞動部就宣布擴大實施「安穩僱用2.0計畫」,讓符合條件的雇主,最多可以領到3萬元,而勞工符合資格,只要工作滿4個月,也可以領到2萬元獎勵金,而這個計畫也將從12日開始實施。

行政院主計總處指出,疫情對就業市場造成衝擊,5月份的失業率上升,登記求才求職的人數也相對減少,因此勞動部推出「安穩傭用2.0計畫」,預計將於7月12日開始推動。勞動部指出,只要雇主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薦,而僱用失業勞工者,雇主可獲得僱用獎助,4個月最高獎助3萬元;另外再納入就業獎勵機制,讓受雇勞工同樣可獲得就業獎勵,4個月最高發給就業獎勵津貼2萬元。

勞動部指出,雇主只要是就業保險的投保單位,並聘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薦的失業勞工滿2個月,雇用全時工作者可以領到1.5萬;部分工時可領7500元,滿4個月則可以再領一次,共計雇主聘用全職工作者4個月可領4萬元;部分工時者可領1.5萬元津貼。

另外,勞工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找到工作後,全職工作者滿2個月可領1萬;部分工時可領5000,滿4個月同樣可以再領一次,因此全時工作者最高可領2萬;部分工時者最高可領1萬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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