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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房沒了」!交往10年分手 男喊沒做1事虧很大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網友表示跟女友交往10年卻分手了。(示意圖/翻攝自資料照)

▲網友表示跟女友交往10年卻分手了。(示意圖/翻攝自資料照)

情侶間交往是否該採用AA制,一直都是相當熱門的話題。因為沒有標準答案,所以大部分人都只能從其他人的經歷來做出最適合的選擇。日前,就有一位男網友分享,自己跟前女友交往10年沒採AA制,但現況卻讓他相當懊悔「一間房沒了」。

近日,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女友2.0」表示,自己跟前女友收入差不多,兩人各自月薪都落在7萬左右。原po表示自己很寵女友,所以共同開銷幾乎都是他在承擔,每個月大約1萬塊,對他的生活影響不大。

前女友買了房子,網友認為自己都在「幫別人養老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前女友買了房子,網友認為自己都在「幫別人養老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但交往十年後,他們目前已分手了,只是偶然聽到共同朋友說她買了她人生第一棟房子,且跟她的新任男友去「爽」了,而自己仍在存頭期款。他無奈表示,「難怪聰明的人建議AA」。他認為,「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是不是在幫別人養老婆,多數人一生不會只交往一個對象,像我這樣根本血本無歸」。

而文章一出,就引起網友熱議「換角度想,你在養別人老婆的同時,你也在試用別人的老婆。選擇你所愛,愛你所選擇。」、「往好處想,最青春的十年讓你包了」、「10年其實也形同夫妻了!心甘情願付出過的金錢就別計較。沒結婚分開叫分手,有結婚分開叫離婚。但其實結果一樣。慶幸自己愛過,同時從這段關係學到一些事。避免再次錯誤,成為更好的自己,因為下一位伴侶值得更好的你。往好處想,要正向!」、「其實,你早回本了!」、「一個月一萬,少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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