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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爆醜聞!南港分局偵查佐「私吞54萬贓款」被抓包 住家、辦公處遭搜索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05/09 19:11發稿|22:07更新內文】

南港分局一名施姓偵查佐爆私吞54萬贓款的醜聞。(圖/翻攝畫面)

▲南港分局一名施姓偵查佐爆私吞54萬贓款的醜聞。(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南港分局一名偵查隊偵查佐施姓員警在2021年偵辦一起洗錢防制案,並查扣54萬8300元贓款。怎料,這名施姓員警卻未將贓款繳回贓物庫,反而挪為私用,擅自從贓物袋內拿出紙鈔以及銅板。由於紙鈔和錢幣的數量和扣押時不同,施姓員警秒遭到抓包。士林地檢署今(9日)將展開搜索,到施員的住家和待勤室進行搜索。

對此,南港分局也做出回應,表示在2022年3月辦理刑案證物稽核工作時,發現施員在2021年8月偵辦刑事案件時,扣案現金延遲繳庫。雖然施員已於2022年3月將扣押時相同金額繳回贓物庫,但鈔票和硬幣的組成和扣押時不相符,因此主動自檢辦查,並於2022年3月31日將施員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於第一時間將施員改調行政警察加強管考。

此外,今(9日)經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及南港分局實施搜索施員住家及警備隊待勤室,對相關人員實施偵詢,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更強調,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賡續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

稍早,施姓員警、方男及其餘6名證人在搜索完畢後被帶回偵訊,經士檢複訊後,認定施員涉貪污罪嫌重大,但並無聲請羈押必要,因此諭令施員以10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其他證人及方男則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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